各功能區建設主管部門,各建設、施工、監理企業,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筑牢新一年建筑施工質量、安全管理工作基礎,強化節后質量、安全生產工作,現將春節后復工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建工程春節后開工前,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必須成立由單位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質量、安全檢查組,對所屬的工程項目進行全面檢查,重點加強對砼構件受凍情況、現場保溫措施、同養試塊留置等冬期施工質量情況及起重機械、腳手架、模板支撐、深基坑、施工用電等重大危險源進行排查,做到發現一處整改一處。各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突出重點,落實責任,督促落實各項質量、安全措施。
二、在建工程春節后開工前,各工程項目按照《關于在建工程形象提升工作的緊急通知》(青西新建發〔2017〕16號)文件要求,完善施工現場圍擋亮化、大門口硬化、外立面美化工作。
三、各工程項目部在工程開工前,要組織全體建筑(含市政工程)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具體培訓工作由區建筑業培訓服務中心負責(培訓須知詳見附件1)。從業人員取得《上崗胸卡》后方可上崗,未經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同時,各單位要做好安全生產知識宣傳工作。
四、嚴格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各工程項目部在工程開工前,要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起重機械進行重新檢測(不含吊籃),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嚴格落實質量責任終身制及“兩個體系”建設工作。各工程項目根據青島市建委建管局下發的《關于加快推進房屋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兩個體系建設工作的通知》(青建管質字〔2017〕20號)文件要求,全面完成風險點的排查、辨識、評價、管控、風險公告警示、隱患排查等相關工作,逐一登記形成“一企業一冊”、“一項目一冊”。同時,按照《工程質量安全治理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青建管質字〔2017〕33號)要求,各項目要進一步落實五方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制度,健全完善“兩書一牌一檔案”信息,復工檢查時責任信息檔案留項目備查。
六、各單位要將《質量自查隱患整改報告書》、《安全自查隱患整改報告書》(加蓋單位公章)、建筑從業人員上崗安全培訓登記表(加蓋培訓中心公章)以及起重機械檢測報告(原件及復印件)、聯合驗收記錄、《復工報告表》(見附件2)、一項目一冊一并上報區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我局將對提交復工申請的項目逐一進行檢查。凡在檢查中發現現場存在質量、安全隱患達不到開工條件、工程實體局部受凍、留置試塊強度達不到要求或未進行崗前安全培訓、起重機械未重新檢測驗收的工程項目,將一律不予復工,待徹底整改后重新提出復工申請。對未經同意復工擅自施工的,一經發現將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七、各功能區權利下放范圍內的工程項目,各單位要將相關節后復工材料上報至項目所屬地的相關主管部門申請復工。
八、對于年前有重大上訪問題和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尚未解決的項目,各有關單位要明確自身責任,及時解決清欠問題。其中建設單位對所投資建設的工程項目工程款撥付負全責,對于建設單位直接發包項目或因違法發包致使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依法承擔清償責任。總承包單位對所承包項目所有務工人員的工資發放負直接責任,對任何形式拖欠務工人員的工資必須第一時間予以解決。監理單位對項目依法發包、分包,農民工工資發放負有監管責任,發現項目存在違法發包、違法分包、拖欠農民工工資等行為時,要及時處置并報告給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于年前動用勞務工資保證金的建設單位要按規定繳足補齊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后方可復工。對于清欠問題沒有解決的項目,不予復工。
各有關單位要嚴格落實工程停(復)工報告程序,并安排專人落實,確保責任落實到位、隱患排查到位、整改落實到位。對不按程序擅自停(復)工的,將嚴格追究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責任。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質量監督科 王孝強 86897449
安全監督科 陳雅迪 86893585
基礎設施科 逄翔遠 86885702
隊伍管理科 劉 磊 86169100
青島西海岸新區城市建設局
2018年2月26日